第100章 刘氏回娘家(1 / 1)

在郑丰年开学堂收学生的情况下,文彬若要去读书似乎也只有那么一个选择了,不然传了出去对她家的名声很不好听。

就如同云萝以前曾几次拿郑丰年和郑文杰的名声来威胁郑大福一样,她现在也要稍稍的注意一下文彬的名声了,不管他最后能不能考中功名。

可云萝实在不愿意把文彬送去给郑丰年教导,她不仅不信任他的教学水平,更不相信他的人品。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郑小弟能直接进入书院,不必再经过私塾开蒙的那一道关了。

云萝把几本蒙学书籍人全都整理了出来,再仔细问了栓子书院收学生的考试都有哪些内容,然后就开始抓紧时间给郑小弟补课了。

蒙学书籍总共就那么几本,只需要背诵,识字,会默写,随便摘抄出来几句话也晓得出自哪里,入门的考试就差不多了。

这并不是多困难的要求,毕竟那么大的字,一本书加上来也就多少个,但对连书本都买不起的大部分百姓来说,只这一点就已将大部分贫苦子弟拦在了书院的大门之外。

得亏云萝前世有个学识渊博的奶奶,两岁开蒙的读物就是各种国学经典,直至现在,让她讲解书中每一句话的意思和故事显然是为难她了,但只是粗略的教郑小弟识字背诵,还是没有问题的。

再有不懂的,还可以去问栓子啊,虽然他读的书肯定没有她多。

而得知云萝竟然想让文彬直接去考书院,郑丰谷和刘氏都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想劝解吧,不知该如何劝解;可若不劝解,又忍不住觉得这未免也太过狂妄。毕竟当年大侄子郑文杰从三岁开始就由他爹郑丰年亲自教导,一直到十岁才过了书院的考试,又学了五年,于去年考过县试和府试。

虽没有一口气直接得一个秀才功名,但十五岁的童生,也已经很厉害了,毕竟他爹当年十八岁过了童生,一直到而立之年才考中秀才。而又有多少人,考到白发苍苍都没个功名?

书院将年过十六还连入门考试都过不了的学生拒之门外,云萝觉得这个规定真是极好的。

十六岁,初中都该毕业了的年纪,而在这个时代更是可以成家立业当爹了,却连书院的入门考试都过不去,怕是真没有读书的天赋,还是赶紧转行干点别的来养家糊口吧,这里又不是现代,还有九年义务教育。

而郑小弟今年五岁,明年六岁,正是读书的好时候。

郑小弟最近可供玩耍的时间被大幅度缩减,每天都读书读得晕乎乎的,可没有以前那样简简单单的只需要学两句话就够了。

他现在清早起床先读书半个时辰,早饭过后稍做休息,就开始先默写一遍昨日所学,再学习新内容,一直到中午,吃过午饷、睡过午觉,然后练字半个时辰,歇一刻钟,再练字半个时辰,就可以出去玩了。

还没玩出兴头来呢,太阳落山该吃晚饭了,饭后坐在门口乘凉,天黑不适合看书,就将以前学过的内容翻来覆去的背诵,背到云桃都能顺口接上几句了。

而云萝会在天不亮起床,飞快的往山上走一趟,一般都能在辰时赶回来。但她并不是每天都会上山,随着家里银子充足,吃喝暂不愁,她开始逐渐的放下打猎这个事情。而每当上山,遇到猎物多的时候就交给虎头,若只一两个,那便带回家给家里人吃了补身子。

虎头为她的“不务正业”怨念了好几天,直到被云萝拉着跟文彬一起读书,读了两天他就自动退散了,从此连来窜门都是挑着时间,小心翼翼的。

“小萝,你也别逼得太紧了,我瞧着文彬这两天都瘦了好些。”云萱看得直犯眼晕,那么多的字,她才刚刚跟着记住那么几个,一抬头,竟然已经教到了十页之后,文彬还那么小呢,可别累坏了脑子。

云萝闻言便侧头看了眼郑小弟,两家肉嘟嘟的,因为窝在家里面不晒太阳,原本黑黝黝的肤色都变白了许多,哪里瘦了?

分家之后,一日三餐吃到饱,还几乎每天都有肉,家里这几个原本干柴似的人都肉眼可见的丰润了起来,可是比以前要好看太多了。

刘氏给云萱夹了一块肉,笑着说道:“我瞧着分明是胖了好些,读书哪里有不辛苦的?可再辛苦,还能比得上以前?”

郑丰谷也点了点头,看着文彬说道:“你想要读书,那就好好读。若是嫌辛苦没得玩耍,那就回家里来,省下的银子还能多置办些田地,加上家里这几亩,够你种的了。”

就为这一句话,云萝都不由得对这个爹刮目相看。

文彬连忙摇头说道:“不辛苦,可好玩了!”

他确实不觉得有多辛苦,每天吃得饱,活儿还没以前多,不过是多读书罢了,他只觉得喜欢得紧。

云萝也没觉得她想让郑小弟在过年前将几本蒙书全都背诵一遍是多繁重的任务,离腊月书院的入学考试还有四个多月呢,怎么就记不住那加起来总共也不过才区区万多个字?

那又不是全都不同的万多个字,而是万多个字的文章。

上学都是跳着上的学霸的思维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她完全没想过郑小弟才五岁稚龄,开蒙就背诵上万字的文章,记住上千个不同的文字其实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反正她不觉得困难,也觉得不应该会困难。

幸亏文彬是个聪明的孩子,又已经学完了《千字文》,大部分字其实都认识了,倒是勉强能跟得上云萝的速度,不然怕是要凉。

掐指一算,今日竟已是彬自然也要跟着,可他哪里走得了那么远的路?郑丰谷若一起,还能扛着他走。

最后他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留在家里陪二姐,连今天放假不用读书可以出去玩的好心情都没有了。

云萝跟着刘氏出了村,沿着河边走过桥,再穿过桥头村。那桥头村的村后是一片不高的山坡,山坡上几乎没有天然生长的树木,大都被桥头村的村民开垦了出来变成山地,种上桑树,间或还有几株果树和小片的菜地。

此时,那桑树的叶子郁郁葱葱的,有村民钻在其中摘桑叶,很是热闹。

桥头村的村民会养蚕,一年到头,除开伺候庄稼之外的几乎所有时间都花费在了养蚕上面,也因此,他们要比白水村更富裕一些。

云萝和刘氏正经过一片桑树地,忽然窸窸窣窣的从那里面钻出了一个小姑娘,看到地边的两人时愣了下,然后一下子缩了回去。

不过没一会儿,她就又钻了出来,站在路下面,捏着衣角羞答答的看着云萝,“阿婶,小……小萝,你……你们干……啥去?”

“我跟我娘去外婆家,你在摘桑叶吗?”

“嗯。”她用力的点了点头,抿着嘴笑出了一个酒窝,下一秒又捏了捏衣角,小心的瞄着云萝,轻声说道,“我我……去找……找月牙儿……玩。”

云萝与她告别之后继续往外婆家走。

刘氏走在她的身边,不由得说道:“倒是个好丫头,可惜说话不大利索。”

桥头村的妞妞是个小结巴,常因此而被人取笑,使得本就内向的小姑娘越发的不爱说话了,今日能得她主动上来说话,云萝还真有点受宠若惊。

山坡的那边是另一个村,从村边走过,沿着蜿蜒的小路翻过山岗,越走,四周的林木越多,一直到前面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竹园,刘氏停下脚步歇了口气,又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对云萝说道:“走过竹园,再翻过后面的小山岗就到了。”

还要再翻一座山?

云萝看着她被晒得通红的脸,伸手托着她身后的背篓,再次要求道:“我来背吧!”

刘氏往旁边让了让,笑着说道:“不过十多斤重量,我能背得动。晓得你力气大,但你人小,篓子太大,你背着就不好走路了。”

云萝无法,陪着她在路边的石头上坐着歇了会儿,之后尽量走在她后面,帮忙托着背篓的底部,好歹能减轻些分量。

其实这个姿势真的比直接把整个篓子都背在身上要吃力多了。

穿过竹林,爬上山岗,站在顶上已经能看到下面的一个小村落,零零落落的十几户人家,大都是泥墙茅草屋,用竹篱笆围出一个院子,有几个孩子在山脚的小溪里嬉戏玩耍,十分热闹。

这里就是横山村。

她们从山上下来,在小溪里玩耍的几个孩子老远就看到了她们,有那认识刘氏的,当即就窜上了岸,朝着村子里跑去报信去了。

山脚下的这条小溪不大,最宽处也不过丈余,跟白水村的那条河是没法比的,就连连接两岸的桥都不过是并排的两根木头,人踩在上面摇摇晃晃的。

横山村很小,总共不过十几户人家,全都姓刘,彼此可算得上是同族人。而因为四面都是山,土地很不平整,没有能够同时容纳那么多房子的地方,所以这里房子也都零零散散的分落在各处,并不簇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