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被女人碰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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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柱卖了个关子,却引起了郑直的兴趣。

毕竟,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能找到一条赚钱的路子总是好的。黑龙山多产药草和兽皮,应该是个不错的商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猎户们的生活,还不如下坡的田户们呢?

这时,老妈赵贤淑把媒婆推辞掉了,回到屋内。

“又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也太小了,怎么着也得跟儿子同岁吧?或者大上三四岁也凑合...”她暗自道。

“娘,我事先跟你说好了,儿子现在可不要娶老婆。”

郑直直接宣告道。

“不娶就不娶,谁也没拿枪顶着你...可你得为妈多想想,这家里都靠妈一个人撑着,时间久了不得累出病来?家里是该多个女人了。”

赵贤淑话音刚落,郑婉不满意了,小腮帮子鼓得高高的。

“瞧我,把我家婉儿得罪了,妈给你赔不是,你也是咱家的女人,能顶半边天呢!”

在老妈赵贤淑眼中,五岁的女儿就是个宝贝疙瘩,疼得要死,一点儿也不能亏了。

“娘,我不反对哥找对象,不过他得带回来个既能干,模样又俊的嫂子,我脸上也有光不是?”

郑直揪了她的小脸蛋一下:

“你多大啊,还脸上有光?”

“疼疼疼...坏哥哥!”郑婉捂着脸狠狠瞪了他一眼,“我咒你娶回来一个丑媳妇!”

“哪有妹子这么咒哥哥的,没大没小...”

郑直苦笑,他这个妹子是有名的毒舌,有时候能把人气得半死。

好歹自己也是个玉树临风的俊小伙儿,也不缺漂亮女孩追求,怎么会去特意娶个丑媳妇呢?

不可能的。

郑直也是个凡人,当然也想做杨过那样的大侠,娶个小龙女一样的神仙姐姐,一起闯荡江湖,潇洒人间。

这是男人深入骨髓的浪漫。

但,浪漫是有代价的。

武侠小说中,杨过这类人运气虽好,人设却是万年“孤儿”,注定了了无牵挂,可以随便“泡妞”、升级打怪而且不用赚钱养家。

郑直却不同,他有家人,而且还是一同穿越过来的“原配”家人,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为这个家考虑,不能一意孤行。

要在神仙老婆和家人之中做选择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后者。

毕竟血浓于水,这份亲情是什么都替代不了的。

“时候不早,郑贤侄你好好休息,过些天要出山的时候,我会再来叫上你...”

这个时候,李家父子站起身来,要回去了。

“铁柱叔,你慢些。”

目送李铁柱两人走后,郑家恢复了往日的安静和平和。

只有郑直知道,这种平和是拿敌人的鲜血换来的。他忘不了金兵将领凶狠残忍的眼神,甚至比独眼狼王更加让人厌恶,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逼视,充满着“我可以欺负你,但你不可以欺负我”的强盗意味。

一切都源自大绥朝安逸享乐却不图上进,一味“躺平”的弊病上,让北方这个草原民族认为你好欺负,而且活该被欺负。

拥有前世世界观和知识图谱的郑直,隐隐觉得,再照这么下去,金国一定会再一次进犯大绥,妄图吞并整个冀州,再图南下。

届时,大绥朝没了像李信那般的爱国神将,结局可想而知。

“爹,娘,我出去走走,这些天一直躺床上,关节都麻酥酥的,怪难受。”郑直说道。

“你去吧,记得别惹事。”

老妈这次答应得很痛快,倒是有些意外,而老爹郑大乾也没什么意见。

“我走啦...”

郑直提起刀斜插在腰间,颇有些古代刀客的扮相,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门,向下坡去了。

在大绥,是不禁刀剑的。尤其是在深山或者沿海的百姓,因为出门要提防山匪和海盗,往往备有冷兵器。

人们对此习以为常,不足为奇。

下坡的路上,郑直偶尔碰到几个村民,对方竟主动打招呼,显得格外客气。

还有更客气的,想拉他请客吃饭,都被礼貌地回绝了。

“看来我也算是出名了啊...”

郑直暗暗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了下坡的一条小街上。

他还记得上次,就是在这里,遇到了黄大彪他们,还有汪金水和刘大管家。

今天不是集市,小街上没有多少人。

李家屯说到底是个村落,还是因为屯兵临时拼凑起来的小村子,跟繁华和热闹搭不上边。

郑直找了个喝茶的小门面,坐下要了一壶热茶慢慢喝,茶水一个铜子一壶,也不贵。

这七天以来一直躺在炕上,腿脚有些不利索,一路走下来,竟也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喝完茶水,再返回家,正好吃中饭。

就在他悠闲地边喝茶边欣赏古代乡村的古朴景色时,一个打扮得十分艳丽的女人走了过来。

这女人不到三十岁,颇有些姿色,傲人的身材饶是被厚衣包裹也暗藏不住,显得格外玲珑有致。

关键是她的脸上涂了一层浓妆,一股子艳俗的味道扑面而来,和乡下朴素的氛围格格不入。

在看到郑直之后,浓妆女人一愣,随后嘴角一挑,露出甜甜的笑容,也不打声招呼便坐到他的对面。

“这位姐姐,我们好像不认识吧?”郑直鼻头耸动,这味道太呛人了。

浓妆女人腰身轻轻一扭,故意挺起,眉目间流露出媚态,别说,这模样倒是有些勾人。

“小哥哥,你是不是姓郑啊?”她的声音甜腻酥软。

“我是姓郑,姐姐找我有事?或者是找家父?”

被一个陌生女人询问姓名,可不是件好事。常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不是没有道理。

郑直暗觉不妙,为了掩饰尴尬,他端起茶杯小喝了一口。

“我不是找你爹,我是找你。我姓黄,黄菊。有个弟弟叫黄大彪,你可认得?”

浓妆女子突然压低了身子问道,那位置贴在桌案上,透出难以描述的骚媚劲儿。

郑直“噗”地一声一口喷了出来,幸好不是对着她。

黄大彪是这女人的弟弟?如此说来,眼前这女人就是那天被里长强送的大女儿?

“对不起,在下失态了。原来是黄大姐,幸会幸会...”

郑直赶紧拜道。

“小哥哥,你那天为什么拒绝我爹的好意?是嫌我有个儿子么?还是看我是个寡妇?”

“哪里哪里...黄大姐魅力十足,可惜...可惜大我太多。而且在下无心婚娶,还请姐姐见谅...”

郑直学着电视剧里的台词,赶紧婉拒。

黄菊一怔,随即掩口笑道:

“小哥哥不嫌弃我就好,我那儿子是前任死鬼留下的种,本来我也不想养他,可毕竟是个男娃。只要小哥哥从了我,咱们再生一个便是...”

“黄大姐别开玩笑了,在下早已说过,你我是不可能的。”

郑直心里直犯膈应,匆匆从袖子里掏出一文钱来,抛在桌上。

“这茶水我请了,您慢慢喝...”

说罢,他站起来就要走,却被黄菊一手拉住胳膊。

她的神色转冷,眉眼中透出一丝阴霾。

“这李家屯还没有人敢回绝我黄菊的,姓郑的,你识相点儿,今天乖乖跟我进洞房快活快活,否则的话...”

“否则什么?你这女人,也忒难缠!”

郑直立刻火大,甩开黄菊之后,准备离场,暗想我惹不起你还躲不起么?

不等他迈出几步,只听身后传来“嘶”的一声响,黄菊竟然不惜扯坏上衣,露出一片惹眼的雪白。

她冷笑一声,而后转换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捂住胸口哭喊道:

“非礼啊!郑家大儿子扯破我的衣服,想非礼我!”

什么?!

非礼?特么的是你想非礼我好么?该死的,难道被套路了?

一个当街哭喊被人非礼的艳丽女子,还衣衫不整,春色微露,放在哪里都是回头率百分之一百,古代也不例外。

叫声立即勾来了不少人的目光,大多数男人用有些猥琐的眼神,盯着黄菊被撕破的位置。

“黄大姐,你血口喷人,我哪里非礼你了?”

“衣服都被撕破了,还摸我,你这小子得了便宜就想一走了之?你以为李家屯的女人是好欺负的?”

黄菊插着腰,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眼光。

她还嫌事情闹得不够大呢。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有不少还是黄家族人,面色不善。

这是赤裸裸的碰瓷,古代大街上没有摄像头,不然的话,郑直也不会如此被动。

“郑公子,看你仪表堂堂,谁知道是个衣冠禽兽...”

“是不是仗着自己打死了狼王,有点名气,就可以随便欺负李家屯的女人了?”

“败类,我呸!”

唾骂他的,几乎全是黄家人,即便是有人想替郑直说句公道话,也被暗暗压制下去。

黄菊紧了紧上衣,扭着腰身走到郑直面前,伸出一根指头,用长长的指甲抵住他坚实的胸膛。

“别以为我是个寡妇,你就能随便欺负我了...非礼我,你得付出代价。”

她转身向周围人道:

“大家都看到了,是这个姓郑的吃我豆腐,还不想负责任。我黄菊一向心善,也不愿此事闹大,报给我爹,再惊动衙门,给族人蒙羞...这样,只要郑公子答应娶了我,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娶了你?还算了?

你扯扯衣服,喊一声非礼,就得让男人为你买账,牺牲一世的名声?

黄菊,你比你兄弟还要无赖...

郑直恨得牙齿发痒,强忍着出刀的冲动。

“要我娶你,除非母猪能上树!”